夫拳以神为精魄,神若不知,则拳无姿态也;以心为筋骨,心若不坚,则拳无劲健也。
神心参用之间,以神气冲和为妙。细察神气之阶:用端节莫如引筋骨,引筋骨不如养冲之气,气之所至,自然透体轻虚,而筋骨亦内蕴沉静,累日下来,别有天地也。
夫心合于气,气合于心;神,心之用也,心必静而已矣。夫未解拳意者,拳脚之间皆求象本,乃转自取拙,岂是拳邪?纵放类本,体样夺真,可图其拳之形,未可称解拳之意,类乎效颦未入西施之奥室也。
故其始学得其粗,未得其精,太缓者则呆滞而无筋,太急者则浮滑而无骨,横出则钝慢而艰涩,竖提则干枯而露骨。及其悟也,心动手至,圆者中规,方者中矩。大着而能细锐剔骨,细打而能宏壮催山。长劲不为有余,短劲不为不足。
意与神会,同乎自然,不知所以然而然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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